一、依據第22屆常務負責人會第7次會議決議辦理。 二、通過自105年7月5日起聘任為學生團契主任(試用三個月,若正式 任用,試用期年資照算);敘薪依照專職聖工人員生活費、職務加 給、津貼支給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。 三、願神施恩帶領幫助,使台端就任後在聖工上勝任愉快,忠心事主,榮 神益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