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主耶穌聖名
主 旨:鑒於今年六月新任負責人即將更換,須變更金融機構之印鑑,為使教會帳戶使用管理安全及匯款處理方便,
請各教會將各金融機構開戶之各類帳戶帳號明細回報總會財政處,以利建檔並協助辦理變更。
說 明:
一、請各教會填寫附件上所列之資料後回報財政處,若有問題請與財政處連絡。
二、若有新開戶需求者,請提供職務會議紀錄(紀錄內註明於○○金融機構開戶),以利提供開戶所需資料。
三、若祈禱所亦有開戶者,請母會協助填寫。原則上祈禱所是不能獨立開戶,若有需要,則請母會職務會通過祈禱所
使用母會名義開戶使用(須提出會議紀錄並註明代表人及印鑑為何),除非祈禱所提出申請並經教區及總會通過
才能以教會名義開戶。
四、請注意:
(一)教會公印:地方教會或祈禱所開戶的教會公印一律使用行政處提供的公印(木頭印章)開戶,若是早期自行刻
印開戶者,請一併更換印鑑(請於附件上註明)。
(二)代表人:原則上是教牧,除非特例須經過職務會同意由其他負責人擔任(須提出會議紀錄)。
(三)印鑑:為安全起見,原則上是三個,教會公印、教牧、財務—出納,若有特例須經過職務會同意由其他負責人
擔任(須提出會議紀錄)。
(四)戶名:必須為「財團法人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○○教會」,若是不同則須變更戶名(須為○○「教」會,不能
為○○「分」會)。
五、請於112年5月31日前回覆,以便提供公文及相關文件協助辦理變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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